習近平:為官四要
[來源]:黨建網微平臺
凡事都有其要領,為官當領導作為治理社會事務的一種社會職業,也是如此。自古以來,為官之要領或稱之為官之道一直受到人們的重視。戰國時的荀況說,執政者手中握有很大的權力,但僅憑權力并不能使天下自行安定,“安之者必將有道也”。為官之道,對于我們黨的領導干部來說,我體會到最重要的有四點:
一是為官之本。
為官之本在于為官一場,造福一方。造福一方就是造福于人民,這與我們黨的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同一個意思。現在社會上有一種偏 激心理,認為清高者不屑于為官從政,不屑于與官為伍;認為官場多齷齪,為官多不廉。 我想,“官”作為一種社會職業,同醫生、清潔工等社會職業一樣,都是社會的需要。“官”作為一種社會職業,并無好壞可言。但為官是有好壞之分的。因此,從做官的第一天起,就要思考為什么要當官和當什么官這兩個問題。有些人致仕數十年,終為名利所困,或一事無成,或身敗名裂。究其原因,是沒有樹立正確的當官宗旨。舊社會,有的人十年寒窗潛心致仕是為了光宗耀祖,青史留名;有的人鉆營官場,是為了魚肉百姓,大發橫財。在中國幾千年的文明史上,帝王將相何其多,但在百姓頭腦中留下記憶的也不過百來號人。李白、杜甫官不過五品,修建都江堰的李冰父子、設計趙州橋的李春,也非大官,魯班、黃道婆等更是與官無緣,可見,青史留名與官階并無本質聯系,而是與做事相聯系。如果當官只是為了圖個人私利,那么,在政治上就會結黨營私,行為上就會違背道德施欺騙邪惡之術,終難逃脫聲敗名裂的下場。當官,當共產黨的“官”,只有一個宗旨,就是造福于民。這是共產黨的“官”與舊社會的官的本質區別。造福于民要大公無私。只有無私才能無弊,無弊才能為政公平,使民安居樂業。造福于民,還要與民相知心,這就要切實改進領導作風,深入群眾,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。只有這樣,才能想群眾之所想,急群眾之所急,主動、及時地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。造福于民,最重要的是做人民公仆,為民辦實事。
二是為官之理。
為官之理在于講奉獻。當共產黨的“官”要造福于民,就得講奉獻,做到先天下之憂而憂,后天下之樂而樂。這是由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的。毛澤東同志說,共產黨是為民族、為人民謀利益的政黨,它本身決無私利可圖。如果想當官又想發財,那是十分危險的。有些人當了官,就以權謀私,結果是一失足成千古恨。陳毅同志不是早就說過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”嗎?想通過當共產黨的“官”來發財,黨紀不容,國法不容。古時候說“無官一身輕”。想當官又想圖清福也是辦不到的。當官要負責任,任務沒有完成要找你,有困難要找你,出了事故要找你。甚至老百姓心中有怨氣,想罵人也是罵當官的。我認為認認真真地當好共產黨的“官”是很辛苦的。我也沒有聽到哪一個稱職的領導人說過當官真舒服。既然這樣,為什么還有人要當官呢?從社會角度講,官是一種職業,必須有人去做。從個人角度講,當官是服從黨的事業的需要。一個不圖私利,不圖清福,只圖為社會、為人民多做貢獻,為共產主義理想而奮斗的人,在領導崗位上,即使工作苦些、累些,他的心里也是充實的,這種充實感對他來說就是一種無窮的樂趣。
三是為官之德。
為官之德在于清廉。為官一場最起碼應留個清名。持身必須以清廉為準則,凡利祿名譽“茍非吾之所有,雖一毫而莫取”。當官做領導,手中握有一定的權力,因此在錢財、名利問題上犯錯誤的可能性總會比一般人大。如果平時不刻意“慎獨”,不注意防范“找上門來”的錯誤,老是懷著僥幸心理去為不可為之事,非栽跟斗不可。當領導要以德服人。恩格斯在《家庭、私有制和國家起源》 中分析原始社會酋長在氏族內部的權力特征時說,“酋長在氏族內部的權力,是父親般的、純粹道德性質的”,它“以自己的榜樣來影響別人”。道德榜樣的影響力不能忽視,現代領導人應更懂得這個道理。如果共產黨的領導干部在艱苦奮斗、廉潔奉公上不成為榜樣,就無法在人民群眾中樹立威信。
四是為官之義。
為官之義在于明法。這里講的義,不是指江湖義氣,而是指維護公正,申張道義。無明法不足以正紀綱,無紀綱就不能護公正,張道義。北宋包拯認為:“法令既行,紀律自至,則無不治之國,無不化之民。”現在有些領導干部事事老好人主義。老好人主義從本質上說,就是沒有為官之義。沒有為官之義,使法度變得模糊不清,紀綱變得松懈無力。沒有為官之義的原因在于私蔽心竅。因此,只有為官者“寸心不昧”,方能使“萬法皆明”。法度明,紀綱正,大治之勢必成。事實證明,哪里的領導秉公辦事,不畏權貴,執法嚴明,那里的正氣就上升,事情就好辦。